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

今天這日子真的該紀念一下

今天是我某位國中同學的生日,理應是慶祝,怎麼會說紀念呢?

她,是我國中喜歡的女同學,在我喜歡她的事情還沒曝光之前,我們一直很好,
我們互當對方國文課背課文的小老師、晚自習前一起去吃飯、晚自習後和她一起
騎腳踏車回家,升學班的星期日是很寶貴的,我們一起騎腳踏車出去玩、去逛街
,我好快樂,當時還真不想畢業。好日子總是不久,某次和死黨傳紙條,下課掃
地的時候被某大嘴巴撿到,然後事情就曝光了,而她也就這樣不理我。

其實我搞不懂,喜歡一個女生,被那女生知道了,為什麼她可以就這樣不理人?
明明前一天還一起去吃飯、一起下課回家,隔了一天就完全不理,這打擊好大,
剛好日子就在她生日附近,更在聯考前的一個半月,之後整個唸書的心情都沒了
,所以才會說這日子要紀念,紀念是為了紀念那段快樂的日子。

畢業後到雲林唸專科,也許是想離開傷心地吧,而那時候我還會寫信給她,每年
生日是少不了卡片的,但一點回音也沒有,所以我也漸漸淡忘了。

現在的她,已經是孩子的媽了,二十出頭就結婚,結婚時非常低調,國中同學沒
幾個人知道,我當然不在知道的名單之列,想想還真悲哀,當時我如果直接跟她
講『我喜歡妳』,說不定她還不會不理我,畢竟只有我們兩個知道,但是經由別
人告知(雖然不是我願意的),也許就是他不理我的原因吧。

雖然她今年的生日剩下最後半小時,但還是祝她『生日快樂』。

1 意見:

匿名 提到...

真是一個悽美的愛情故事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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